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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孙伟铭案到醉驾入刑成都律师推动法治进程
来源:成都晚报发布时间:2012年06月29日作者:

    人物:施杰,男,48岁。全国政协委员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、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。2009年担任孙伟铭醉酒驾驶致4死1重伤案的二审辩护律师;2010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递交“醉驾入刑”提案,次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增设了危险驾驶罪。因推动“醉驾入刑”,当选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。

  寄语:关注成都晚报,见证法治历程。

  从孙伟铭案到醉驾入刑,简单几个字,描述了成都发生孙伟铭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个案,再到醉酒驾驶的全国现象,最后到《刑法》因此修正的全过程。作为当年孙伟铭案的二审辩护律师,和后来“醉驾入刑”的首要推动者,成都著名律师施杰先生见证、推动、亲历了这一段重要的法治历程。

 

成都晚报一篇新闻


 

引起全国关注


  2008年12月15日,《成都晚报》一篇题为《醉别克像坦克撞得奔奔飞起来》的新闻报道,用近一个整版的规模,将孙伟铭在醉酒驾驶致4人死亡的恶性事故公诸于众:

  昨日17时许,成都市成龙路上,参加完长辈八十寿宴的孙伟铭驾驶自己的黑色别克一路飞驰。突然,车子越过双实线,与正在等红灯的“长安奔奔”等四车相撞。结果,“长安奔奔”的张景全夫妇和金亚民夫妇4人当场死亡,另一人代玉秀重伤……

  一时间,关于事件本身的发展、事件当事人的命运,成为成都市民关注的焦点。紧接着,杭州、南京等地相继出现类似恶性事故,孙伟铭案逐渐演变成一种醉酒驾驶的社会现象,迅速地成为全国上下关注的热点话题。

  根据当时一份全国网络调查数据显示,赞成判处孙伟铭死刑的民意占80%以上。然而就在一片“喊杀”声中,施杰所在的鼎立律师事务所“冒天下之大不韪”,任命两名律师担任孙伟铭的一审辩护人。这一决定,为施杰以后的出场埋下伏笔。

 

一场车祸案


 

推动“醉驾入刑”


  2009年5月22日,施杰突然接到电话,得知当天成都中院庭审孙伟铭案后,所里的两位女律师受到被害人家属的围攻。同时,成都中院以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”的罪名,一审判处孙伟铭死刑,更是引起国内外媒体、法学家、司法实践者的广泛关注。

  施杰说,当时大多数人都认为孙伟铭该杀,但作为一个法律人,他认为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,孙伟铭显然还不足以被判处死刑,便决定为孙伟铭担任二审辩护律师。在二审判决中,奇迹并未发生,但结果比预计的要好很多“无期徒刑”,罪名依然是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”。

  孙伟铭案告一段落后,他并未停止工作,而是全身心投入到更为复杂庞大的“醉驾入刑”提案准备工作。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上,作为成都唯一一位律师身份的政协委员,施杰提交了《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》的提案,并很快得到采纳。同时,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开始呼吁“醉驾入刑”。

 

成都律师


 

当选2011年度法治人物


  2011年5月1日,正式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增设了危险驾驶罪,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规定为犯罪,并设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。

  “以一个提案促成一条法规,让悲剧不再上演……”2011年12月4日,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,因推动“醉驾入刑”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施杰荣誉当选。

  “醉驾入刑”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效果,到目前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体现。昨日,施杰告诉记者,根据他最近掌握的一份数据,醉酒驾驶行为至少减少了一半。“开车不饮酒,饮酒不开车”的理念也已深入人心。

  “成都孙伟铭案伤害了几个家庭,但由此引发的‘醉驾入刑’,却能避免全国更多的家庭重蹈覆辙。”施杰说,孙伟铭案是发生于成都的一个重大法治事件,许多成都人都由此见证了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大进程。